我总是可以坦然地成为朋友们的电灯泡,当惯了,好像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。可我就是有那种能耐,与朋友的另一半打成一片,就好像自己的朋友一样,也许是性格的关系吧。听说,朋友多是因为平时待人处事做得好而得来的善报,我当作是就对了!
他们都很关心我的感情世界。
我说,是有人追呀,还约我看电影,想见我。我也没有怎样,就看Feel,想出就出,想一个人就一个人。顺其自然,也没有特别想给他机会,也没有拒绝他,就当作朋友,再看怎么样。。。
他问,你是不是怕受伤?我,愣了。也许是吧!说到底,心里还是会害怕遇见不好的对象,怕自己又傻傻地彻底复出后又彻底地绝望。
继而,他介绍了一齣电影,是由JimCarrey主演叫《Yes Man》的电影。戏里大概说到男主角是个什么都说“No”的悲观主义者,所以当机会来到他面前,就因为他的“NO”,机会与他擦肩而过;后来,他遇见了一位令他学会说“Yes”的人,从此以后,他的人生就改变了。他变得积极,事业,家庭等,全都变好了,直到他遇见了一位令他裹足不前的女生,就因为他害怕,他说了“No”,他的人生忽然之间又打回原形。终于有一天,他领悟了这“Yes”的道理,他勇敢对这女生说“Yes”,后来,就是大团圆结局。
说了这长篇大论,他的意思是叫我不妨打开心房,朋友约出去,就出看看,机会多得很,而且出去一会,大概就知道对对方的感觉如何。况且,很多事无法预测,例如,原本是对方对我有意思,后来变成我对对方有意思;又或者,原本我对对方有意思,后来变成对方对我有意思呢?世事难料,我们都不知道后来我们会变成怎样,所以,Yes了才算。
也不无道理,反正女人就像WIFI,我们打开了Wireless,就会Search到不同的HotSpot,然后再选择最Strong的来Connect。不Connect看看,也不懂这个HotSpot能用没。况且,我选人,人选我,有一些Hotspot要Password的,他不给Password,一世都Connect不到。
并不是要轰轰烈烈的才算爱情。经历了这么几段不堪的爱情,也许真正陪我走到最后的不是我的最爱,却是让我最感动,最让我想珍惜,最疼爱我,最能与我相处,愿意一起经营到老的一个。爱情的感觉,是一瞬间的事情,真正长久的感情,是后来的培养,后来的相处和后来的共识。
一直很羡慕他对她的包容和爱,打从心里很替她高兴。这一路的我们,在感情路跌跌撞撞好几回,我们也互相扶持了这么一些年,如今的他,是多么地疼爱着她,好感动。我一直很相信,只要做好自己那部分,要对自己好,把自己照顾得好好的,总有一天,会有另一个他出现,会对我更好,也值得让我对他好的人,就像他对她一样。
机会有时是人为的,来到时就好好把握住,因为我们都不会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,直至我们踏出那一步。
也许,那会是另一段奇妙的旅程。
我是闪亮的电灯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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